中国江西网讯 高洁、邵华、记者周再奔报道:3月30日,江西召开“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为吸引更多英才来江西发展,江西省日前出台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年启动实施院士后备人选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支持优秀人才团队科研成果转化计划等“三大人才计划”,并首次公开明确:允许科研人员在岗开办与研究方向一致的相关企业或机构。
支持人才引进:院士给予300万元安家费,配备工作助手和工作用车
据了解,《实施意见》分为6个部分、46条,在人才引进、人才评价和人才激励、人才流动、科研成果转化、营造人才环境等方面都有许多特色和亮点。
在人才引进方面,江西出台了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政策,特别是对引进紧缺和高层次人才,提出了较优惠的支持措施,主要有:对引进的院士给予1000万元的项目资助和300万元安家费,配备工作助手和工作用车;
对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给予500万元到1000万元的创新创业项目资助;对引进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选,优先入选江西“院士后备人选支持计划”,给予300万元到50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
其中,自带高水平科研成果来赣转化的,再给予50万元到100万元的转化项目资助。对江西省重点产业发展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具有重大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国际一流或顶尖人才团队的引进,实行“特事特办、一人一策”,并通过项目资助、创业扶持、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综合资助。
人才评价激励:突出贡献人才不受学历、论文等限制审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在人才评价和人才激励方面,《实施意见》围绕各类人才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着眼于让特殊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出开辟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和聘任“绿色通道”,对有突出贡献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等限制,直接审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也专门给予倾斜关注。
着眼于人才普遍反映考评过多、过频的问题,提出科学确定人才评价周期,弱化中短期目标考核,鼓励建立和实施免考评制度,让各类人才心无旁骛,全心投入科研工作。
着眼于人才普遍反映强烈的科研投入不够大、科研经费不好用、科研设备不好买等问题,加快推进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改革,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并制定了一些含金量比较足的改革措施。
鼓励人才流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者,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
江西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徐南凯告诉中国江西网记者,在人才流动方面,《实施意见》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围绕人才“下得去”、“待得住”、 “用得好”,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
提升人才保障水平,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县以下事业单位招聘,适当放宽学历、专业和年龄条件,降低准入门槛,允许部分职位面向本市、县(市、区)户籍人员定向招考。
对艰苦边远地区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可以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提高人才经济和政治待遇,鼓励基层企事业单位实行灵活的人才薪酬制度吸引人才,落实农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正常增长机制。
优化配套服务,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或就业的人才,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并享受免费的人事代理服务。对条件艰苦偏远乡镇基层一线人才进一步倾斜,帮助解决住房、就医、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问题。
搭建服务平台,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实施一系列人才定向培养和服务计划,鼓励和支持开展县(企)校(院)合作,探索设立基层科研工作机构和实施人才服务基层“奖励积分制”等,让人才更快捷、更有效地在基层发挥作用。
科研成果转化:允许科研人员在岗创设与其研究方向一致的企业或机构
据介绍,在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加快建立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融合机制,大力培育众创空间、“双创”平台等,采取“一站式”受理、网上申报、三证合一等措施,为创业企业市场准入提供便利。对入驻众创空间的企业、个人,在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发生的房租等费用实行补贴,加大政府购买创新创业服务的力度。
建立市场化的创新成果利益分配机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可自主确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不需审批或者备案。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不上缴国库,全部留归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
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自主创新创业。建立简便高效和规范的科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的审批方式,保障离岗创新创业科技人员离岗期间在原单位保留人事关系、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保承续等方面的权利。允许科研人员在岗自行合法创设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相关企业或机构,也可经所在单位同意,在科技型企业从事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兼职并按规定取得报酬。据悉,这是江西首次公开明确科研人员在岗也可开办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公司、机构。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服务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发展,拓宽人才创新创业投融资渠道,《实施意见》提出,每年从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作为人才创新创业引导基金,重点支持一批优秀人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营造人才环境:优秀高层次人才子女读书可自主择校,不受户籍限制
在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方面,《实施意见》强调要创新服务人才的工作机制,具体举措包括:健全党委联系专家工作机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直接联系人才制度,及时掌握人才所需所想,帮助解决工作、生活方面的困难;精心搭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事业发展平台,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让人才能够有用武之地;
建设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一站式”受理高层次人才的服务申请,从住房、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为人才提供便利;对高层次人才或引进的特殊、急需、紧缺人才,经认定后,可以直接办理进人核编和上编手续,让人才可以心无旁骛地投入创新创业;
对经认定为优秀高层次人才的,其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不受户籍限制,自主择校;结合江西旅游大省的特色,高层次人才在指定时间段内,可以优惠协议价格游览省内指定景区、入住指定酒店,等等。
重视本土挖潜:实施“三大人才计划”,院士后备人选项目资助最高500万元
据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徐忠介绍,《实施意见》在推出系列引才举措、增强对省外人才吸引力的同时,也高度重视对本土人才的培养、挖潜和使用。具体举措包括:
创新实施一批人才工程,立足省内加快培养具有发展潜力的高端人才。江西今年将实施院士后备人选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支持优秀人才团队科研成果转化计划等“三大人才计划”,其中对院士后备人选分梯队给予200万元-50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青年拔尖人才分领域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对优秀人才团队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转化项目资助。
在抓好“三大人才计划”的同时,江西将继续深入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奖励计划、全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工程、江西省文化名家工程、“江西省国医名师”等人才计划。
同时,江西特别重视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实施“青年井冈学者”、“杰出青年人才资助计划”、青年俊才开发计划等,在省级人才工程项目中设立青年专项或向青年人才倾斜,定向选拔、重点培养,形成结构优良的后备人才梯队。
对于科技领军人才,《实施意见》提出着力实施创新驱动“5511”工程,重点聚焦航空制造、半导体照明、生物和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加快培养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科技领军人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实施“技兴赣鄱”专项行动,开展校(院)企联合培养试点,推进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加快培养一批优秀“赣鄱工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