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治理范围
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行业、大型项目建设工程、招商引资企业、经济开发区及产业聚集区为重点。
治理内容
着力解决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工资支付监控手段不完备、工资清欠应急保障能力不足、企业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治理目标
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全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实现基本无拖欠。
措施: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
南昌市要求,要把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作为专门条款列入建设工程领域承包合同和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选择农民工需求量大、管理规范的工程项目,引导施工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农民工人力资源管理服务试点工作。
将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为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施工单位聘用农民工,必须将农民工个人信息等采集后录入《农民工工资监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单位统一制发农民工上岗证,农民工持证上岗。
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项目建设单位一旦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将立即责令施工单位足额支付并跟踪督办到位;如果一周内未整改到位,由项目建设单位书面提请劳动监察部门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直接支付。
根据要求,南昌有关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要按规定的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否则不准施工。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其按规定规范管理作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前置要求。
此外,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承包合同规定及工程进度或结算工期,及时计算当期应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并将工程款以不低于10%的标准转入农民工工资预存账户,其余部分全部支付给施工单位。
监管:3次欠薪可取消单位竞标资格
项目建设单位和政府监管部门定期通过银行的农民工工资划入回执单,检查农民工工资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农民工与施工单位因工资问题发生纠纷的,项目建设单位和劳动监察机构要迅速介入,妥善处理。
南昌市要求,一个项目中如果出现3次及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由政府监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责令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经理,并进行通报、降低信誉等级,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施工单位的竞标资格。
此外,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经政府监管部门查实后拒不按要求整改的,要将欠薪的施工单位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并在各级政府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公布,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此外,农民工通过移动客户端软件就可以实现投诉等功能。
提醒
农民工在选择建筑公司时,应该选择有资质、诚信度高的建筑公司,特别注意不要跟随无资质的建筑公司、劳务公司和私人“包工头”打工,否则,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由于没有证据,维权非常困难。
此外,应注意妥善保管劳动合同,在务工时,还需多多注意提高维权意识。除要记下用人单位或者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等有关资料外,还需注意收集平日工作考勤表、工资核算单。在保险方面,需注意收集保存病历、医疗发票、住院手续凭据、评残资料等。
(记者汪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