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元在香港注册公司 回崇仁诈骗10.2万获刑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陈璋 时间:2017-04-06
近日,崇仁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合同诈骗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被告人张某退赔被害人廖某经济损失16.5万元。
据介绍,2007年1月16日,张某通过南京某咨询有限公司,以“1美元”在香港注册成立某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10年5月,廖某经介绍认识了张某。张某谎称欲在崇仁县投资兴办企业,廖某提出希望承包工程,但张某要廖某先交投标保证金,廖某便将保证金6.3万元打到张某指定的银行卡上。2010年6月16日,双方签下总造价19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此后,张某以多种借口,陆续骗得廖某10.2万元后逃匿。
2016年7月31日,张某被南京警方抓获归案,所骗钱财被其挥霍。(记者陈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