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转移支付42.73亿元,支持江西加快打造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生态样板。
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3.35亿元,用于支持江西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项目、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项目、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方面。
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提前下达2023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3亿元,重点用于生态修复、环境治理、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创新示范等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任务密切相关的支出。
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
此次提前下达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1亿元,专项用于支持赣州市继续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助推赣州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提前下达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08亿元,支持江西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加强风险管控能力,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降低灾害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推进生态林业建设
江西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3.3亿元,资金重点用于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天然林管护,国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完成造林、森林抚育、退耕还林、油茶林营造等约束性指标任务;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等。
强化直达资金全过程监管
江西省财政厅对此次提前下达的2023年非国有天然林管护补助、非国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实施动态监控、全过程监管,并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相关要求进行管理。江财源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