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再提高 城市低保每人每月530元
来源:浔阳晚报 作者:黄子城、汤高峰、洪永林 时间:2017-04-20
4月17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日前市政府已发文,今年九江市进一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此次提标的困难群体包括城乡低保群众、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等群体,新的标准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据悉,2017年,九江市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统一由2016年的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3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由320元提高到3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由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由195元提高到225元。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统一由每人每月36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25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2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20元。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补助标准城市的由每人每月36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95元,农村的由每人每月3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55元。(黄子城、汤高峰、洪永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