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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
来源:九江日报 作者:沈明杰 时间:2017-04-24 

物价过快上涨会给困难群众的生活带来不小压力。日前,九江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国家统计局九江调查队等5家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九江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确保九江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据了解,只要满足“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CPI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两个条件中的一个,九江市将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联动机制,向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价格临时补贴对象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人员。按照“价格临时补贴保证不低于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影响”的原则,设定全市统一的价格临时补贴最低标准为城市每人每月15元,农村每人每月9元。此外,当物价涨幅较大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大中专院校食堂、家庭困难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及其他困难群众给予适当的物价补贴。

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达到启动条件的,要在锚定价格指数发布后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并确保在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现有渠道向困难群众完成临时补贴发放。当月所有启动条件均不满足时,即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沈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