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信息报讯(通讯员 陈卫国 文/摄)“去年4月25日,瑞昌市安全监管人员在对辖区内的一家矿山企业开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居然记录到了2016年4月30日!这种明目张胆的造假行为让监管人员非常气愤。不过,这种现象现在不会出现了。”近日,谈到江西省瑞昌市积极探索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带来的变化时,该局有关负责人举了这样一个例子。
2016年10月9日,瑞昌市启动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运行试点工作。瑞昌市选择100家企业先行先试,注册运行信息系统。信息系统运行以来,企业每15日登录率100%、隐患录入填报率100%、隐患按期整改率100%。
截至今年4月9日,系统收录隐患1667条,无超期未整改隐患。
更值得一提的是,纳入试点范围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实现了生产安全零事故。
安监人员到危化品企业开展隐患排查。
A、成效——
“三个显示”倒逼企业查报改
瑞昌市指定1名分管领导、2名科室干部负责每日登录系统进行检查,并通过微信公示企业注册登录、隐患填报、隐患整改情况。100家试点企业被按比例分配给5名业务分管领导,对应到5个业务科室,形成局长调度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调度科长,科长科员抓具体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企业15天不登录,系统会显示;企业15天不上报隐患,系统会显示;隐患在规定期限没有整改到位,系统会显示。“三个显示”倒逼企业不停地查隐患、报隐患、改隐患。
推广信息系统前,多数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并不积极。信息系统的推广和应用为政府监管部门搭建了经常化、制度化监督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的平台,执法人员随处可念“紧箍咒”,监管人员随时随地可通过手机或者电脑登录系统,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信息系统的推广和应用也为企业搭建了一个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的平台,提高了企业抓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半年以来,试点的100家企业自查自报自改隐患的数量超过了过去5年同期之和,共1236次、3287条(其中现场立即整改1620条,录入系统1667条)。
B、整改——
重大隐患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
如今,瑞昌市安监人员养成了每天登录信息系统的习惯,检查对口企业按期登录、填报隐患、整改隐患的情况。执法人员将现场检查情况同系统收录情况进行比对,既可以发现企业填报隐患是否及时、准确,也可以核查企业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在非煤矿山领域,该市还开发了安全检查移动互联系统“掌上好好检查”软件,监管人员和企业员工使用移动终端,即可实时拍摄和记录隐患发现时的状态和隐患整改后的状况。同时,该局还通过微信、简报等方式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企业进行通报,把被通报企业作为一段时间内的重点督查对象。试点期间,每天截图提醒、每周汇总调度、每半月整理通报成为瑞昌市安监部门的工作常态。
对于发现的隐患,瑞昌市狠抓整改,依法处置。该市制定了隐患排查分级督办制度,重大隐患一律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由局长亲自督办;二级隐患由分管领导督促闭环管理;三级隐患由业务科长监督复查。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依法立案查处。对排查不彻底、报告不及时、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目前,瑞昌市已对5家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给予行政处罚,责令4家未按期整改的企业停业整顿。
与此同时,瑞昌市投入近20万元,为8个涉安企业多、监管任务重的乡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测距仪等执法设备和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安监人员指导企业上传隐患治理图片。
C、经验——
约谈从重“事故”变为重“隐患”
信息系统运行半年来,瑞昌市总结了一些成功经验,其中不少做法具有较强的创新性。
约谈从重“事故”变为重“隐患。今年2月,瑞昌市安委办先后2次接到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来的信函,反映瑞昌市长运公司所属客车先后2次未严格遵守凌晨2时至5时禁行的规定,违规从事客运活动。此时正值春运期间,面对这一安全隐患,瑞昌市安监、交管、运管部门联合对瑞昌市长运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采取必要措施杜绝类似情况发生。此次约谈让企业负责人警醒起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了春运期间的运行安全。
除此之外,瑞昌市还有两个做法很值得借鉴,一个是“无中生有”查隐患,一个是“从有到无”抓闭环。
“无中生有”查隐患。试点工作开始前,100家试点企业中能够真正做到有痕迹、主动排查隐患的企业不足20家。瑞昌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认为:“不是企业没有隐患,而是企业不查隐患。”在推行信息系统前,监管部门只有通过每年1次到2次的现场监督检查,才能发现企业是否正常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推行信息系统后,监管部门不用到企业现场就能掌握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瑞昌市辖区内的一家矿山企业在推行信息系统前,除了留存监管部门的监管记录外,企业隐患排查记录数量基本为零。推行信息系统后,该企业不仅树立了“隐患伴着生产,有生产就有隐患”的理念,还进一步完善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清单,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专人管理,有数据可查,有闭环记载。
“从有到无”抓闭环。瑞昌市提出,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不仅要主动查找隐患,而且要及时整改隐患,实现对风险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有效管控。该市要求安全监管部门盯紧看牢,督促企业进行隐患治理,“从多到少、从有到无”对隐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瑞昌市一家化工企业建立了符合自身企业特点的隐患排查标准,实行全员查隐患,对发现的每一条隐患都实施闭环管理。根据隐患的内容和整改要求将隐患分为三级,按照“巡检(点检)发现隐患—登记隐患并分级—制定整改方案(或指定整改责任人)—实行整改—依据隐患级别分级确认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统计分析”的流程,将每一条隐患都当成事故看待。
为了强力推动隐患整改工作开展,瑞昌市已经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干部、部门、企业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把隐患排查治理和推进信息系统运行写入责任状,纳入年度考核。
“信息系统试点对于瑞昌市来说还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尚属‘摸着石头过河’,还需探讨如何深入推进。”瑞昌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说。
下一步,瑞昌市将从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考核细则、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关制度、推进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分类指导等方面推动试点工作走向深入。同时,瑞昌市将打造智能安监队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行政执法进行动态化和痕迹化管理,对企业实施动态化、智能化、差异化监管。
图为相关图片。陈卫国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