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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采砂“搅浑”了乌石河被媒体曝光 瑞昌市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进行查处
来源:市场信息报 作者:朱淳兵 时间:2017-04-27 

市场信息报讯(本报江西采集中心 朱淳兵 文/摄)无证采砂,不仅破坏了河道生态,还遭到群众举报,并被媒体曝光。昨日(27日),记者从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政府了解到,经过多个部门联合行动,该市成功地查处一起非法采砂案件,并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依法查处。通过这次联合行动、及时查处,有效地打击了非法采矿的行为,对辖区内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现象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维护了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拆除设备装置

4月24日,有关媒体接到当地村民举报称:位于瑞昌市高丰镇永兴村十三组的乌石河段,有人无证采砂,严重地破坏了河道的生态环境。接到投诉后,记者赶赴现场调查,果然发现乌石河的河道里有多辆满载着砂石的后八轮摇摇晃晃,将河道碾压得坑坑洼洼。据了解,早在一年多前,瑞昌市乌石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石河公司”)的采砂许可证就已到期,但该公司在没有取得新的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然偷偷进行采砂作业。

高丰镇位于瑞昌市西郊约6公里,乌石河从该镇多个村庄流淌而过,有高丰镇“母亲河”之称。当地村民们告诉记者,自从在乌石河采砂后,他们平静的生活就被打破了。

“没有采砂之前,水是淹到了河滩上的。自从采砂后,河道是变深了,但水位下降了两三米。”一名村民找来一根竹竿,插入水中约3米才探测到底,“原来这里的水深只有1米左右。”

乌石河遭遇无证采砂的行为被媒体曝光后,立即引起了瑞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就非法采砂行为作了批示,要求以水利部门牵头,召集国土、公安、监察等部门联合执法,制止和取缔这种非法采砂行为。

采砂

据瑞昌市水利局有关人士介绍,乌石河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瑞昌市水利局最后一次给该公司颁发采砂许可证是2014年12月30日。根据规定,采砂许可证是一年一办,不跨年,到期即自行终止许可。因此,乌石河公司的采砂许可证在2015年12月30日就已到期。

2016年1月19日和4月12日,瑞昌市水利局曾两次向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是,该厂并未遵守,一直在偷偷采砂作业。

瑞昌市水利局贴的封条

今年3月10日,水利局第三次对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月21日,水利部门接到举报,反映该公司又在偷偷采砂,水政监察人员赶到现场,查扣了公司的钩机,公司负责人也写下承诺书,承诺不再违法采砂。

4月24日下午,水政监察人员根据记者提供的情况,再次赶赴现场进行调查。之后,该公司现在采砂的地方已转移到河堤外侧,不属于水利部门管辖范围,应由国土部门查处。

瑞昌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接到举报后,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确认乌石河公司在河堤外侧采挖砂石,没有经过国土部门审批,于是立即责令乌石河公司恢复土地原貌。

根据瑞昌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对乌石河公司在河堤外非法采砂的处理意见》:4月24日,乌石河公司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在高丰镇永兴村十三组河堤外采砂,破坏土地表层,面积达2.3亩,其中耕地面积0.5亩,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第二款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5条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4条、第7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0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于15日内自行改正或者治理,并处罚款。

27日上午,在该市政府副市长谈太君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位于高丰镇永兴村十三组的乌石河段,发现所有的采砂设备已经停止作业,发电的厢房已经被水利部贴了封条,一些机械的发动机全部被强制拆解,河床上没有任何机械和人员在作业。

谈太君告诉记者,他们已经要求相关部门和乌石河沿线乡镇密切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实行不间断巡查,加大对非法采砂的查处力度,开展“大规模、全覆盖、无死角”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拆除的机械

“我们已经责令公安部门对此次非法进行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涉嫌犯罪的,要要依法查处;同时,也责成监察部门介入,调查是否有乡镇干部参与其中,一旦发现有干部参股,决不姑息迁就。”谈太君对记者表示。

图为采砂机械被拆除。朱淳兵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