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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证实不属于被拐卖人口 瑞昌警方迅速为残疾人员养女补录了户口
来源:市场信息报 作者:曹祥猛 时间:2017-05-03 

市场信息报讯(通讯员 曹祥猛 文/摄)“这是我多年来最大的一块心病,终于解决了!真感谢派出所的同志,帮我解决了女儿上户口的难题。”5月2日,当江西省瑞昌市夏畈镇小桥村村民陈清明(化名)从当地的瑞昌市公安局三眼桥派出所民警手中接过登录有女儿陈丽丽(化名)的户口本时,两眼噙着泪花。

现年53岁的陈清明,是一名重度残疾人,出生只有10个月的时候突患小儿麻痹证,导致双腿瘫痪,平时靠着两块汽车内胎皮裹住双腿在地上爬行,一直没有结婚生子。后来,在亲戚的支持下,给他购买了一辆电瓶车代步。2010年,陈清明在隔壁的湖北省阳新县走亲戚时,碰到路边围了许多人,原来是一名只有两个月大的女婴被家人遗弃在路边。陈清明二话没说,就决将女婴抱回自己家中抚养,并取名叫陈丽丽。

民警在帮助办理手续

随着孩子的年龄增长,陈清明也曾经多次要求给女儿上个户口,方便以后上学。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户口一直没有办成。2016年底,三眼桥派出所民警在日常走访工作中得知,陈清明一直因其收养的女儿陈丽丽没户口不能入学而着急。于是,民警将此事向派出所领导作了汇报,并引起了重视。

为了证明陈清明的女儿是否属于拐卖人口,今年以来,该所民警经过多方调查取证,证实陈丽丽一直生活在夏畈镇小桥村,并通过九江市公安局打拐系统比对,证实陈丽丽并非被拐儿童。于是,该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中的条件和要求,认为陈丽丽符合上户口的条件。于是,该派出所以最快的速度为其补录了户口,使陈丽丽能够正常入学。

图为民警帮助办理户口。曹祥猛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