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瑞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据悉,这只游隼是因天气突然降温,消化不良生病,导致无法正常飞行。目前,游隼正在接受专业治疗,待康复后再放归大自然。
无法正常飞行的游隼
当日早晨,瑞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接到该市运管所职工吴锋报警电话称,他在文昌阁游玩时发现院内有一只无法飞行的“小鸟”。接警后,该分局民警随即来到吴锋家里将“小鸟”带回,并联系了瑞昌市林业局资源保护中心工作人员。
民警带回游隼
经初步检查,确认此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游隼,是因天气突然降温,消化不良生病,导致无法正常飞行。为得到专业的救治,民警决定将游隼移交给九江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对其进行全面的治疗和护理,待其恢复健康,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适时放归大自然。
专业救治
瑞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一直持续关注野生动物救助工作,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巡护等活动,全面普及保护野生动物相关法律知识,传播爱护野生动物理念,不断激发全市共同参与和支持野生动物保护的热情,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科普:游隼(学名:Falco peregrinus)是中型猛禽,共有18个亚种。体长41~50厘米。翅长而尖,眼周黄色,颊有一粗著的垂直向下的黑色髭纹,头至后颈灰黑色,其余上体蓝灰色,尾具数条黑色横带。下体白色,上胸有黑色细斑点,下胸至尾下覆羽密被黑色横斑。幼鸟上体暗褐色,下体淡黄褐色,胸、腹具黑褐色纵纹。主要栖息于山地、丘陵、半荒漠、沼泽与湖泊沿岸地带,也到开阔的农田、耕地和村屯附近活动。分布甚广,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警方提示: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如遇到受伤、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需要救助时应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使得野生动物能得到及时的救治和放生,切不可私自救助、圈养或盲目处理,以免对自身安全及野生动物造成伤害,若发现不法分子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请及时报警。张绪勇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