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公民信息4000余次 协警监守自盗获刑
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陈璋 时间:2017-05-15
派出所的协警人员利用工作之便,闯入公安业务系统,盗取公民个人信息和车辆信息,转手倒卖,从而非法获利。近日,安远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3.431万元,上缴国库。
2013年底,被告人唐某某被招录至安远县公安局龙布派出所担任协警并从事户籍办理工作。2016年3月至8月,唐某某为获取利益,利用工作之便,使用派出所户籍室和办案功能区监控室的公安网电脑,以及龙布派出所副所长薛某的公安数字证书及密码,按照买家需求进入公安部人口管理系统、交通管理信息查询系统等公安业务系统,查询公民个人信息和车辆信息。随后,唐某某将查询到的信息通过QQ、微信等通讯软件发送给买家,利用微信红包形式,每条信息收取5元至50元不等的费用,获利后不定时提现至其绑定的银行卡内。
经审理查明,2016年1月至案发,被告人唐某某共查询公民信息9881次,其中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和车辆信息4000余次,非法获利3.431万元。据查,至少有4人因唐某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而遭受电信诈骗。(记者陈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