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年时间(到2018年5月),消灭劣V类水,带着IV类及以上水进入全面小康社会。6月15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获悉,《江西省消灭劣V类水工作方案》(下简称工作方案)已于14日出台,其中明确,治理范围包含全省295个国控、省控和县界断面,重点治理44个断面。
根据该工作方案,南昌要完成赣江5个排口截污,以提升赣江南支水质,同时对已摸排出的38个雨污混接点进行逐项截流整改,以提升赣江主支水质。
带着IV类及以上水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工作方案提出,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消灭劣V类水为总目标,彻底排查影响水环境质量污染源;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工程性治理措施;以“河长制”为抓手,着力落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以监测考核为手段,坚决消除影响水环境污染因素,让老百姓喝上干净水,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提供坚实保障。
治理范围包含全省295个国控、省控和县界断面,重点治理2016年以来出现过劣V类和V类水质的44个断面,用一年时间(到2018年5月),消灭劣V类水;其余251个断面水质保持稳定并逐步改善,确保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坏;带着IV类及以上水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今年底前各设区市完成“十小”生产项目排查
根据要求,相关断面责任政府作为实施主体,针对2016年以来出现过劣V类和V类水质的44个断面,抓紧制定本地区消灭劣V类水实施方案,于2017年7月30日前报省河长办,并报省环保厅备案。同时,加强断面水质监测,定期对全省295个国控、省控和县界断面开展监测;针对2016年以来出现过劣V类和V类水质的44个重点断面,除开展正常例行监测外,每月中下旬随机加密监测一次。
2017年底前,各设区市全面完成排查取缔造纸、制革、印染、电镀、农药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十小”生产项目,完成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废水总排污口要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
南昌要完成赣江5个排口截污
在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和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率。南昌市完成赣江5个排口截污(提升赣江南支水质);九江市完成艾城镇日处理规模300吨污水处理站建设(提升修河水质);景德镇市全面完成老南河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三宝瓷谷片区污水管网建设(提升昌江水质);萍乡市完成白源河管网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主干管工程,将萍钢小区的生活污水纳入收集处理,完成长兴馆河污水收集干管工程建设(提升萍水河水质)。
加大清污混流管网的改造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加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南昌市对已摸排出的38个雨污混接点,进行逐项截流整改(提升赣江主支水质)。2017年底前,南昌县、进贤县、新建区、永修县、德安县、庐山市、湖口县、都昌县、共青城市、濂溪区、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乐平市、东乡区等全省敏感区域及消灭劣V类水重点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8月起综合治理 明年5月起考核验收
根据工作方案,暂无劣V类水消灭任务的市、县(市、区)政府,全面排查环境风险,严防出现劣V类水。对于有下降趋势的断面,及时排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加强监管,降低水质恶化风险。IV、V类水质断面力争水质稳步提升,III类及以上水质断面水质稳中向好不降类。
工作方案还明确了工作进度安排,2017年5月至7月为制定实施方案阶段,相关断面责任政府围绕消灭劣V类水、提升河流水质的目标要求,排查断面水污染核心问题、分析梳理治理重点工作,分级落实治理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为综合治理阶段,相关断面责任政府按照治理工作任务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综合治理。省河长办根据消灭劣V类水实施方案,加强统筹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台账制度,项目逐一销号。2018年5月至7月为考核验收阶段,根据考核办法要求,由省河长办、省环保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有关考核结果由省河长办汇总后报送省政府,并向社会公告。
多次出现劣V类要约谈地方总河长
消灭劣V类水治理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内容。各级河长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市、县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我省要求,2016年以来出现过劣V类和V类水质的44个断面所在河流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落实政府治水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政府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
按照要求,断面责任政府每月定期将工作进展上报省河长办,并抄送省直相关部门。省环保厅每月对国家、省考核断面及县界断面水质进行排名,报省河长办备案。省河长办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的地区进行通报。断面水质一旦出现劣V类,由省环保厅启动应急预案;若断面水质多次出现劣V类,由省河长办报请该河流省级河长,约谈断面所在河流的地方总河长。
◎链接 什么是劣V类水、水如何分类?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我国的地表水按功能高低分为五类:I、II、III、IV、V。
I类水: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I类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
II类水: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幼鱼的索饵场等。
II类水质受轻度污染,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后可供生活饮用。
III类水: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III类水质经过处理后也能供生活饮用。III类以下水质恶劣,不能作为饮用水源。
IV类水: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V类水: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劣V类水:就是指污染程度已经超过V类的水。
劣V类水的污染程度已超过V类的水,一些小微水体、排水口附近常常会藏匿着这样的水,这正是我们要花大力、用狠劲进行剿灭的。
(记者金路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