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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精准定位 今后江西群众发个微信就能报警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邓强 时间:2017-06-29 

由省公安厅精心打造的“江西公安微信报警平台”于6月28日在全省统一上线运行,今后市民发个微信就能报警。

“江西公安微信报警平台”是接受群众利用微信报警、求助、投诉的服务平台。微信报警平台具有文字、语音、视频、图片、位置定位等多种传输方式,报警人可根据自己所处的环境选择灵活多变的报警方式;特别是报警人在说不清楚自己所处地理位置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位置定位,直接将自己所在的位置发到微信报警平台,民警就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警。

微信报警平台的上线运行,将进一步丰富和拓展群众报警、求助、投诉的方式和渠道,弥补110电话报警的描述困难和12110手机短信报警的异地手机转发困难等不足,使报警人在特殊情况下(如:报警人不便暴露自己身份)具有便捷隐蔽的报警手段,势必提高接处警工作效率,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针对如何利用微信平台进行报警,记者采访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只要打开微信,搜索“江西公安报警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关注,即可进入微信报警主界面,主要有“我要举报”、”我要报警”、“我要投诉”、“我要求助”4个模块。选择相应版块后,在界面中准确、简要、如实的填写地点、时间、事件、目前状况等要素,发送的图片、视频、语音要清晰、全面,尽量多的提供警情现场信息,完成上述操作后,点击最下方“提交”按钮即可。

值得一提的是,首次使用“我要报警”时,需按要求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进行实名注册;求助、投诉、举报则不需要实名注册。

据了解,微信报警受理范围包括: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和举报;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救助;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警方提示:“江西公安微信报警平台”是“110”电话语音报警及“12110”短信报警的辅助手段和补充,并非最佳报警方式,如遇紧急情况,请您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或到就近的公安机关寻求帮助。报警人要保证自己提供的信息和报警内容的真实、完整,并担负相应法律责任,对于多次进行不实报警的微信账号,会将其列入黑名单进行屏蔽。对明显不属于报警服务范围的,公安机关将给予合理解释和引导,对恶意骚扰,谎报警情、威胁恐吓、谩骂侮辱、诬告他人以及散布虚假信息等干扰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公开曝光,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刘波、记者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