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督查水上安全隐患集中专项整治工作
市场信息报讯(本报记者 朱淳兵 通讯员 邹志敏 文/摄)6月29日,由九江海事局黄国芳处长带队,九江海事局、长航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九江市安委会督查一组,对瑞昌市开展了为期一天的专项督查;督查组通过采取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查找漏洞和消除隐患。瑞昌市政府副市长程世贵、张全市陪同。
第一督查组在瑞昌督查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督查组一行首先听取了瑞昌市政府近期开展水上安全隐患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汇报。据了解,瑞昌市辖区内共有10家水运企业,普通货船39艘,63474载重吨,有瑞昌市第二航运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取得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
督查组一行还先后到南阳乡江家岭旅游区和瑞昌市第二航运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督查,重点就非法载客行为;非法载运、装卸危险货物行为;“三无”船舶、船舶标识不清;不按要求配备船员或者船员不适任;超限、超载、超高不适航船舶和渔船、农业船非法占据航道捕捞作业等方面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抽查,并要求各运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加强船员培训指导,提高船员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和应对险情、化解事故的知识及能力,有效防范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督查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近年来,该市境内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督查组一行对瑞昌市近年来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市的很多具体措施和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同时要求该市要以督查工作为契机,狠抓“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落实,进一步把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加强水上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和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涉水部门联动执法,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
九江市安委会督查瑞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瑞昌市交通局、安监局、九江海事局武穴办事处和港航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图为督查组一行在瑞昌督查。记者 朱淳兵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