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 繁简分流 精准执行 快速反应 严打拒执 网络拍卖
市场信息报讯(本报记者 朱淳兵 通讯员 周晓琪 文/摄)近年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为了规范执行行为,规避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该院创新“综合管理、繁简分流、精准执行、快速反应、严打拒执、网络拍卖”六项执行举措,全院干警自觉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起来,以务实的作风,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有效地破解了“执行难”顽疾,得到了江西省高院的认可。
A、综合管理:规范执行机制,不断提高执行效率
“执行难”是全国所有法院面临的一个顽疾,瑞昌市人民法院也不例外。执行人员少、年龄老化、案件逐年增多,加上大量的积案,严重地影响了法院的执行效率。
如何破解“执行难”这个顽疾?该院党组一班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最终决定从清理积案开始。首先将2600余起积案全部挂网公开,与全国法院联网。一下子公开这么多的积案,一时间,一石激起千层浪,网上各种流言蜚语也铺天盖地而来,压力最大的是执行局的一批老执行法官。
人少案多,也是制约基本实现解决执行难题的原因之一。“手里的积案成堆,每年又增加大量的案件”、“这么多案件,如何忙得过来?”……
既然积案已经上网,相关信息、执行措施也得上网,而且必须在6个月内结案,还要网上终结。
“不管大家有多忙?我们法院必须在两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个顽疾!”院党组达成一致共识。
半夜执行
如何让纷繁复杂的积案得到有效执行?该院彻底改变以往“重审判、轻执行”的传统观念。首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院领导出面积极协调党委政府等外部关系,落实执行救助措施,保障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的党组会议,专门讨论执行工作;对于涉众型等重大案件,由分管副院长或执行局长为承办人。
与此同时,该院将所有执行案件进行综合管理,挂到作为执行威慑体系基石的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推进执行公开,预防和减少执行中腐败现象;该系统可根据法院的权限,自动生成各类统计报表,为领导决策及时提供信息;相关国家机关和部门可根据信息管理系统对当事人的不良记载限制其相应行为,促使其自动履行法律义务。
综合管理,就是由综合科进行统一收案、立案、分案。所有诉讼类执行案件由综合科完成四查(查银行、查房产、查车辆、查工商)和向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失信决定书)等工作,对于查到有财产的积案,则立即查封、冻结、扣划,然后再视情况将案件进行分流;对于分流出去的案件,综合科要完成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告知申请人四查结果、告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送达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通知书、告知案件承办人等工作。
通过综合管理,该院规范了执行机制,杜绝了规避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行为,案件执行效率大大提高。
从一组数据可以看到该院执行工作的繁重艰难:2014年该院受理各类案件3367件;2015年 4062件,2016年5316件。案件数在逐年的增长,执行干警却没有增加,工作量的增长可想而知。具体到实际执行案件上,2014年554件,2015年725件,2015年1069件,2016年1746件,涉案标的达2.31亿元,实际执结标的款8300万余元。
在2016年执行工作中,该院被省高院列为“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被九江中院评为“执行积案清理”先进单位。
B、繁简分流: “繁”“简”出效率,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为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从2016年开始,该院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执行工作有序进行。该院率先在九江地区实行的繁简分流办案机制,经过一年来的检验,取得了不俗的效果。通过繁简分流,约40%的执行案件被消化在指挥中心,实现了“简”出效率,“繁”出精品,提升了规范化水平和执行工作的效率。
例如,在综合科对查到有财产的则立即查封、冻结、扣押后,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简易案件由综合科法官进行执结办理,对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简易案件由综合科法官将案件进行终本,终本之后再确定案件后续承办人,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同时向被执行人告知四查结果、案件后续承办人和送达提供财产线索通知书。对于其他非简易类案件和有财产而一时不能执结案件,则经执行局局长批转至执行一庭和执行二庭法官,将案件交给具体承办人,由承办人对这些案件进行精准执行。
通过繁简分流办案机制,对保全控制的财产足以清偿债务的案件,实现抵押权的案件,涉及办证过户、排除妨害、探视权等行为执行的案件,赡养、子女抚养、人身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均适用快速办理机制。
执行长在分案时进行案件筛选。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立快速反应执行单元,负责执行保全控制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案件、实现抵押权案件和房屋、车辆办证过户案件。执行长接收案件后,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律文书送达、财产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等执行指令,并交由执行员办理,执行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上执行指令并报告执行长。
该院通过加大“繁简分流”的执行模式,在省略部分程序的同时,兼顾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同时也维护了广大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C、精准执行:建立查控系统,让执行驶入“快车道”
在以往执行过程中,“人难找、物难查”的问题一直是困挠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难题。财产信息分散、被执行人“失踪”、被执行人财产转移等问题,颇让法院执行人员头痛不已。
为了做到精准执行,该院建立了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让法院的执行工作驶入“快车道”。该系统通过与相关部门建立强大的查控网络,能够以最大范围、最快速度“查物找人”,甚至实现网上冻结、扣划,提高了执行效率。
在开展执行过程中,该院法警大队、基层法庭全员全程参与。在执行中,充分强化执行调查意识,让基层法庭提前协同村组或辖区人民陪审员,摸清搜集与被执行人相关的财产、住所以及社会背景信息,获取相关证据,推进案件执行;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老赖,充分利用拘传、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司法建议、文明单位申报限制以及综治考评扣分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工作会
在集中执行中,该院特别注重加大涉民生案件力度,积极做好与审判庭的对接,从严、从快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确保工人工资、赔偿类案件有效执行。
2016年底,在执行申请人柯某等195位工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江西某服装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一案中,执行案件的承办法官与负责此案审判法官提前对接,充分掌握被执行人扣押、查封财产状况和申请人的思想动态。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案件涉当事人多、财产处置困难,且部分当事人居住农村,有的年岁已大、有的身体残疾,看到法院查封的财产难以处置,工资一时难以领到,情绪比较激动。承办法官一方面安抚好情绪激动的工人,另一方面抓紧帮忙联系案外人购买部分查封的财产。经过努力,最终促成上饶籍徐老板购买了此批查封的财产,最终在2017年春节前,将预先执行的19万余元执行款及时发放到了柯某等申请执行人的手里,得到了他们的“点赞”。
在加强执行工作的同时,该院还加大对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或长期下落不明导致案件无法执行而致使申请人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以帮助其解决燃眉之急。在去年的“冬日融冰”活动中,该院已为12位贫困申请人争取了14.4万元执行救助金,并在年前全部发放给了申请人,让申请人安心过个好年。这种人文关怀的举措,有效推动了多元化执行救助格局的形成,确保执行救助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D、快速反应:强化统一管理,提高执行处理能力
与此同时,该院建立健全法院系统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强化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体制,规范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异地交叉执行的提起和审批程序,提高执行实施效率。
此外,该院改变“登门临柜”查人找物的传统执行模式,加快推进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进一步畅通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发现渠道。树立互联网思维,推行网络司法评估管理、网络司法拍卖,及时、有效兑现债权人权益。
执行难,首要难在被执行人人难寻、财产难找,逃避及转移财产也是被执行人惯用手段,该院不断畅通被执行人发现、及财产寻找渠道,为基本实现解决执行难完善机制。
该院明确要求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提供全部信息,打破了部门与部门的之间的壁垒,真正让被执行人无处可藏。该院积极推进法院与公安、民政、税务、工商、国土、住建、通信、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的网络对接。各职能部门、单位要依法提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所需的全部信息数据,配合人民法院建立健全覆盖本地区车辆、股权、土地、房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证券、保险等主要财产信息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
该法院执行局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及时行动,利用双休日,成功查找到多次逃避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并劝说其提供等值财产作为担保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2015年1月22日下午,该院根据申请人周某提供的线索,快速出击,两名失踪三年“老赖”被束手被擒,通过一番规劝,均已自觉履行了5.2万元执行款。
2014年1月,该院受理申请人周某某与被申请人张某、张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一案。在执行中,由于两被申请人长年在外没有音讯,致使法院判决的赔偿款迟迟没有执行到位,该案一直处于搁浅状态。就在1月22日下午,承办法官根据申请人周某提供的信息,获悉两被申请人正在家置办年货,有一定履行能力。于是承办法官和执勤法警迅速行动,及时将两被申请人拘传到法院,在对被申请人进行释法析理后,两被申请人自觉履行了义务。
E、严打拒执:加强联合惩戒,让老赖无处遁形
“老赖”之所以成为“老赖”,除了其自身的法律意识淡漠、道德修养低下等自身因素外,还存在着一个关键原因,那就是,赖就赖着,你奈我何?他们之所以这样嚣张与无赖,又是因为,曾经的惩戒举措,确实未能让他们领教到耍赖的严重后果,他们不仅赖无所失,甚至是赖有所得,久而久之,自然恬不知耻地乐在其中。这样的嚣张与恬不知耻,不仅导致了受害者的利益根本得不到保障,同时也是对法律的挑战。
这样的赖无所失、赖有所得,如同病毒一样,具有严重的传染性,其社会危害自是不能低估。对此,该院除了从舆论上对“老赖”们予以严厉谴责,从而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对“老赖”们形成高压态势,不断完善惩戒手段。当单一的惩戒手段难以奏效时,联合惩戒,就成了他们必然的应对之策。
公开曝光老赖
联合惩戒的关键之处就在于确保“老赖”们全面受制、受限、受惩。作为一个社会人,无论“老赖”们是从事什么样的工作或者是职业,如果法院将开除、撤职、降级以及取消招录、晋升等相应资格等惩戒措施完全运用起来,那么,总有一种措施,让“老赖”们深感“伤不起”。这一种“伤不起”,既有物质、经济层面的,更涉及形象、心理等方面的,比如全国许多地方在车站、机场等公众场合曝光“老赖”姓名,就让“老赖”们深感颜面扫地,压力山大。如果再结合限制老赖们购买机票等措施,那么,老赖们只能是无处可躲又无处可逃。
以此为契机,该院建立的覆盖全国及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化查控系统,更是实现了对多种财产形式的“一网打尽”。在这一系统面前,“老赖”们只能是“赖此失彼”甚至是“赖不偿失”,他们哪里还敢尽情耍赖,“近百万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就是一个明证。
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生活消费、担任重要职务等方面的全面限制。
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强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影响力和警示力。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加强宣传释明,使社会公众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限,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良好的思想基础和舆论环境。
该院还构建了报纸、电视、网络媒体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融合的立体失信曝光平台:花费10万元购置LED屏幕,全天24小时滚动播放失信人员身份、照片等信息,并在政府广场、联盛超市等中心区租用屏幕协同播放;还在九江电视台、瑞昌电视台、瑞昌报等定期播放失信人员名单;利用瑞昌法院网、新浪微博、官方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曝光失信人员名单,并具备举报老赖、监督执行、悬赏公告、终本案件库等各项功能。
强化政法系统各部门间协作,对拒不执行、妨碍执行等涉嫌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依法及时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依法及时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审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检察机关不予起诉的应当及时出具法律文书。
与此同时,该院与公安局、检察院联合成立瑞昌市公检法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办公室,标志着公安、法院、检察院三机关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常设工作机构开始运行。该机构主要工作职能是进一步加强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在打击拒执犯罪工作上的紧密合作,统一对拒执犯罪的定罪尺度和办理标准,确保在相互配合的基础上,保障拒执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批捕、公诉、审判各个工作环节的有效衔接和高效运转,形成对拒执犯罪案件的“快立、快捕、快诉、快审、快结”长效工作机制。
被告范某某因拒不履行该院生效民事判决书所规定的还款义务,于2015年4月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6年3月瑞昌市检察院向瑞昌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范某某在法院判决生效后,逃避执行,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始终保持打击“拒执罪”的高压态势,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零容忍”,2015年以来,该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动公安机关立案共有11起。
送来锦旗
F、网络拍卖:处置简洁透明,为破解执行难加油助力
针对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该院去年在九江地区法院中率先出台了“悬赏执行”制度,并就举报人的奖励、保密进行了严格规范,设立了举报热线,对执行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为了提高拍卖效率,降低拍卖费用,该院率先在九江地区法院中推行网络司法拍卖。
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财产,在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依法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卖与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并用所得金额清偿债务的执行行为,是人民法院执行中的一种强制处分措施。网络司法拍卖是指单由法院和纯粹的技术平台合作处置诉讼资产的模式或者传统拍卖企业将标的放在第三方的拍卖公共平台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拍卖。
2015年7月,该院正式开通运行网络司法拍卖,制定了可行的网络拍卖方案,安排由两人组成专人负责的网拍小组进行电脑操作,与多家网络拍卖平台联系,开设了法院拍卖账号,并在淘宝网发布了该院第一起网络拍卖公告,开创了该院网络拍卖资产的新方式。截止目前,已上网拍卖144次,涉案标的物82件(其中动产7件、不动产75件),成交13件(其中动产3件、不动产10件),成交金额达890.67万元,溢价0.48%,网拍完结率15.85%,参拍人数有26人,围观网名达21万人次。据悉,在江西法院系统中,该院为注册最早,最先启动司法网络拍卖的县级法院。
司法网络拍卖,公众可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或点击该院淘宝网址进行查询、了解司法拍卖信息,并可网络报名参与网上竞拍。成功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该院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加大信息化建设,提高执行效率,攻坚“执行难”的一项重要举措。
今年该院在拍卖瑞昌信用联社与胡某夫妻金融借贷一案的7间商铺时。为了让涉案商铺在拍卖的时间内早日成交,并取得最大的价值。他们一面除了在规定的场所进行张贴、发布拍卖公告,一面印制20份公告在被处置房产周围及市区繁华路段进行张贴,引发更多的人关注。此次所处置的7间商铺,尽管起拍价较高,但经过一轮流拍后,仍有4间商铺被人竞买,拍卖成交价达280万元,有效地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
2016年以来,为了加大涉金融执行案件的力度,该院先后以“夏日风暴”、“秋季行动”、“冬日融冰”、“春雷行动”等执行专项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攻坚克难,全力维护辖区金融机构秩序安全。仅今年以来,该院已约谈有财产抵押谈被执行人23人,拘留4人,拍卖成交房产7套,拍卖成交款达400万余元。
图为瑞昌法院创新执行机制。记者 朱淳兵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