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公告: 江西德兴招商引资实现首季开门红【投票】2017.3.15.江西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候选医院【投票】2017.3.15.江西读者满意度调查候选学校2017.3.15.江西读者满意度调查候选学校公示2017.3.15.江西读者满意度调查候选医院公示市场信息报社工作证件申领登记表
当前位置首页政声民情
特事特办 急事急办 江西为脱贫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作者:陈文秀 时间:2017-07-14 

7月13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获悉,为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省政府近日下发《江西省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我省要求,各行业监管部门对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的审批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最短期限内限时办结。从入场交易登记到发出中标通知书,采用招标投标方式的要在24个工作日内完成。

总投资额超3000万元项目须招标

《方案》所称脱贫攻坚工程项目,是指脱贫攻坚期间,使用各级各类专项扶贫资金(包括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银行信贷扶贫资金、易地搬迁资金、融资平台扶贫专项资金,下同)实施的贫困地区道路、农村能源、农田水利、农业气象、危房改造、搬迁安置点、安全饮水、电力、广播电视、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产业扶贫相关项目。

据了解,脱贫攻坚工程项目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含,下同)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招投标要在24个工作日内完成

优化项目审批环节,建立面向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审批的快速反应机制。对需要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的事项,按照“能放则放、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原则,依法及时办理。需国家审批项目,抓紧对接争取。需省市级审批项目,实行特事特办。

没有达到前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的脱贫攻坚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可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研究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供应商。对能够集中招标的同类工程项目,各行业监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商项目业主,统一组织进行打捆招标。各级交易服务平台对于中标人承担的交易服务费和评标场地使用费等实行适当减免。

各行业监管部门对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的审批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最短期限内限时办结。从入场交易登记到发出中标通知书,采用招标投标方式的要在24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通过评审论证具备实施条件的扶贫项目,实现由“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转变,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及时拨付扶贫资金。可分别以项目动工和项目验收为时间节点,分阶段拨付补助资金。项目动工即可先拨付项目资金的50%~80%,具体比例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余款待验收合格后再行拨付。优化拨款程序,对合法合规、材料完备的拨款申请,原则上即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不得延压。加大扶贫资金结余结转清理盘活力度,以前年度结余结转的专项扶贫资金,按有关规定在2017年12月底前清理盘活完毕,当年形成有效支出。上级扶贫资金从下达之日起,原则上在一年内全部形成支出。(文/全媒体记者陈文秀 实习生程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