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虚报冒领补助款被查出 以贪污罪判刑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曾灵 时间:2017-08-08
宁都村支书刘某虚报冒领土坯房改造补助款被宁都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刘某不服,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近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宁都县人民法院原判决。
刘某,原系宁都县一村党支部书记,利用其负责全村土坯房改造工作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2013年初,两次虚报他人建房共冒领国家土坯房改造补助款35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系委托从事国家公务的人员,其骗取的土坯房改造补助款数额虽然不大,但属刑法规定的“特定款物” ,其行为具备“其他较重情节” ,且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贪污罪名成立,并应依法严惩,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曾灵 通讯员廖安生、李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