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江西各级法院共审理各类旅游纠纷案件2315件,调解、撤诉率达87%。”昨日,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随着我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各类旅游纠纷案件也持续增加。为及时化解纠纷,我省大力推进旅游法庭及其巡回审判点建设。目前,已在庐山、井冈山等8个风景区设立旅游法庭;正在建设的有龙虎山法庭、仙女湖法庭等5个法庭;南丰桔文化产业区旅游法庭等3个正在筹建中。全省“一区(景区)一庭(旅游法庭)一点(巡回审判点)”的设立模式已初步形成。
旅游纠纷增多 法庭搬进景区
今年国庆黄金周期间,有一位老人在南昌市梅岭景区买票后发现,70岁以上老人可免票,但老人未携带身份证,于是和景区工作人员发生争执,随后拨打了旅游速裁法庭的电话。湾里旅游速裁法庭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赶赴现场,经协调,当场处理了该起纠纷,老人如愿进入景区游玩。
“这次是我不对,以后一定会从景区大门买票走正规途径进来。”道歉的是来梅岭旅游的一名游客。今年3月,在南昌市湾里区竹海明珠景区,游客高先生从偏僻的野道进入该景区,绕过景区大门且没有购买门票,被巡逻的景区工作人员发现并拦下,随后发生争执引起肢体冲突。随后,旅游公司报警,民警介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后经景区速裁法庭介入调解后,旅游公司撤诉,同意协商处理。最后,高先生同意赔偿医药费,此事得到妥善解决。
“通过在梅岭镇设立旅游速裁法庭,快速高效调解处置矛盾,让旅游纠纷不出景区,不耽误游客行程。”旅游法庭的法官说道,湾里区梅岭镇拥有国家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两块国字号招牌,良好的自然环境吸引了大批游客来湾里观光旅游,旅游纠纷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有些纠纷与问题甚至还比较尖锐,直接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妨碍了湾里旅游的进一步发展。面对现实问题,2011年9月,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进景区,设立旅游速裁法庭,为游客提供快速便捷的司法保障,让旅游纠纷不出景区,这是我省第一家专门审理旅游纠纷的专业法庭。
各地景区陆续设立旅游法庭
近年来,我省旅游业迎来新一轮发展高峰。新增瑞金共和国摇篮旅游区、宜春明月山旅游区两个国家5A级景区,鹰潭获批首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大觉山、龟峰、仙女湖、武功山等迈入创建国家5A景区进程。2015年全省旅游接待总人数达3.96亿人次,同比增长23.2%,旅游总收入达3637.07亿元,同比增长37.3%。而今年前9个月,全省旅游接待总人数已达3.69亿人次,同比增长21.81%,旅游总收入3481.75亿元,同比增长33.10%。全省旅游发展活力空前,氛围浓厚,前景光明,“江西风景独好”旅游品牌形象在全国影响力越来越大。
“我省一些法院及时适应辖区内旅游业发展态势,相继开展了旅游法庭及巡回审判点建设工作。”省高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3年5月,九江市庐山人民法院在庐山风景区设立了旅游巡回法庭;2015年11月,九江市中院设立的西海巡回法庭正式挂牌办公。今年5月,上饶市婺源县人民法院在江湾风景区挂牌设立了江湾旅游法庭;8月,上饶市玉山县人民法院挂牌设立了三清山旅游法庭,萍乡市芦溪县人民法院设立了大安旅游法庭。而此前,庐山牯岭法庭、井冈山茨坪法庭等先后设立并有效开展工作。
省高院透露的信息显示,目前,江西法院根据各地景区的分布,法庭建设正在有序开展。如,正在建设的法庭有鹰潭市龙虎山人民法庭、安福县武功山人民法庭、宜春市明月山人民法庭、乐安县流坑人民法庭、新余仙女湖人民法庭等,这些法庭建成后均可挂牌设立旅游法庭。
速解旅游纠纷 留住游客玩兴
“旅游速裁法庭介入调解,短时间内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和解,既能解决纠纷,也不会破坏游客心情。”南昌湾里区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说,遇到旅游纠纷速裁不是“和稀泥”,针对严重损害游客权益的纠纷,在没有查明事实、没有确定经营者违法程度前,法庭不盲目调解,查清违法行为后将对违法经营者给予制裁。
“与旅游企业相比,游客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是一个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特殊群体,并且由于自身具有的流动性大、居留时间短、对旅游目的地情况不了解等缺陷,造成游客维权难度大、成本高和诉讼效率低的现状。”多个旅游法庭的法官告诉记者,通过这几年审理旅游纠纷案件发现,游客在外旅游时,一旦遇到一些纠纷的处理,要么浪费时间,要么影响旅游心情,更有甚者可能导致游客无法继续正常游玩。而旅游速裁法庭介入调解,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和解,快速解决旅游纠纷,不但节约游客时间,还能留住游客游玩的好心情。
“旅游纠纷案件特点非常明显,当事人并非本地人,标的较小。”省高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湾里旅游法庭规定,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小额旅游纠纷案件,免交诉讼费;标的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旅游纠纷案件,调解结案的也免交诉讼费,降低游客的维权成本。
而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2011年以来,江西各级法院共审理各类旅游纠纷案件2315件,调解、撤诉率达87%。
5A景区法庭年内完成设立
“设立旅游法庭、旅游巡回审判点的目的就在于服务当地的旅游业,给景区营造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吸引更多的游客到江西来旅游。旅游法庭、巡回审判点的建设也是江西绿色崛起中的一环。”省高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阶段,按照省高院、省旅发委《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全国A级旅游景区以及游客集散中心等游客集中的场所,可以设立旅游法庭,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旅游巡回审判点。5A级旅游景区应年内完成设立,4A级旅游景区各市可以选择条件具备的地方试点设立。已设有派出法庭的旅游景区应增挂“旅游法庭”的标牌,设立旅游巡回审判点的应在管辖该景区的派出法庭增挂“旅游法庭”的标牌。
据介绍,目前,我省已探索建立“三定三快一重”旅游审判工作机制。“三定”即定期、定点、定人,“定期”是指每年的旅游高峰时期或者每周的某一天到景区巡回办案,“定点”是指在旅游景区的某个固定地点设立旅游法庭或旅游巡回审判点驻点办案,“定人”是指向旅游法庭、旅游巡回审判点派驻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三快一重”是指快立、快审、快结和注重调解结案。为游客和旅游经营者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营造自然、人文与法治俱佳的旅游环境,促进我省旅游业健康发展。
原标题:江西省梅岭、庐山、井冈山等8个景区已设立旅游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