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精准扶贫
来源:市场信息报 作者:周晓琪 时间:2017-10-14
市场信息报讯(通讯员 周晓琪)今年以来,瑞昌人民法院在脱贫攻坚战役的号角吹响之后,主动作为,在抓好本职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扶贫工作作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与审判执行工作同步推进,做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服务精准扶贫。
该法院面对案多人少与扶贫任务繁重的现状,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坚持办案与扶贫并重。一是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扶贫攻坚工作的领导,院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调度扶贫工作;根据审判和扶贫的工作要求,适时调整扶贫工作队队长和成员,选派精干力量驻村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帮扶工作队和结对联户帮扶干警职责,帮扶工作队必须驻村全程参与帮扶村脱贫攻坚工作,结对联户干警必须熟知贫困户基本情况、制定帮扶措施,每月入户走访至少一次。三是细化帮扶措施,根据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和帮扶村的地利条件,制定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重点突出产业扶贫,实现扶贫对象的造血脱贫,单独制定产业帮扶方案,帮助贫困户发展牛羊养殖业。
在审判工作中,对涉及扶贫对象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让当事人能及时维权。积极为贫困户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对地处偏远、立案不便的当事人,由基层法庭组织法官上门收取立案材料,并安排巡回法庭上门开庭审理,尽量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当事人,通过缓减免诉讼费、司法救助等措施,帮助其解决困难,让贫困户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充分利用各基层法庭和法官工作室的优势,做好以案释法和普法宣传,向扶贫对象宣传法律知识和扶贫工作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做到把法律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增强百姓的法律观念,为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