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万钓鱼款想在村账上用公款报销 南昌三名村干部被纪委通报 钓鱼款自行补足归还
来源:市场信息报 作者:朱淳兵 时间:2017-11-30
市场信息报讯(本报记者 朱淳兵)4年接待19万钓鱼款,还想在村账上用公款报销,你说这样的村干部牛不牛?11月29日,记者获悉,南昌市东湖区纪委近日正式通报了这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0年5月至2014年1月期间,南昌市东湖区长村村党支部书记郭军荣,长村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郭启年,长村村党支部委员郭长保三人利用职务便利,在长村村村民郭来华承包的鱼塘进行钓鱼接待。截至2014年1月,接待款项合计190690元(其中:郭军荣119377元、郭启年45817元、郭长保25496元)未付,在郭来华的要求下,郭军荣、郭启年、郭长保等人向郭来华出具了一张190690元的欠条,并在该三人的商量下加盖长村村委会公章,想在村账上用公款报销。
经扬子洲镇纪委会议研究并报扬子洲镇党委同意,给予郭军荣、郭启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郭长保党内警告处分。所欠钓鱼款已由三人自行补足归还鱼塘承包人郭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