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主要内容
11月25日,A股上市公司恒大高新(002591)发布的一份公告引发了外界高度关注。记者注意到,恒大高新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新能源)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的传票(以下简称“大连法院”),要求恒大新能源于2016年12月13日14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凌水法庭,就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易世达”)与恒大新能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应诉。 记者注意到,原告大连易世达要求恒大新能源赔偿欠款人民币930万、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327万、现场看护费人民币28.8万元。
恒大高新一公司被曝拖欠930万款项
恒大高新公告称,2012年9月,原告大连易世达与被告江西恒大新能源签订《山西南娄集团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4.5MW)纯低温余热电站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2014年9月,总承包合同项下余热电站的安装工程全部完成,但由于被告未能办理并网手续、涉案水泥厂停工等原因,导致余热电站未能进行整体调试,直至公告日。原告认为其已完成总承包合同项下的全部合同义务,被告应支付全部合同价款,但被告仍有930万元人民币尚未支付。同时,水泥厂停工后,原告为保护余热电站设备产生看护费288000元,应该由被告承担。
恒大高新在披露的公开公告中,还提到了与此事相关联的民事裁定书内容。记者注意到主要内容如下:因原告大连易世达与被告恒大新能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大连易世达向大连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的申请,并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提供财产保全保单保函,为原告因申请错误致使被告因保全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记者记者还发现,恒大高新公告提到了大连法院裁定内容:冻结、查封被告恒大新能源银行存款人民币13,300,000元或其他等额财产。
民事裁定书和案件相关情况
恒大新能源同意立案审理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8月22日,恒大新能源与山西南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南娄集团”)签订《山西南娄集团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节能服务合同》,并于2016年4月向山西南娄集团提起诉讼,并提出如下请求判令:判定准允原被告终止履行《山西南娄集团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节能服务合同》;判定被告回购原告所建电站,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37,579,540.6元,赔偿损失7,515,908.12元,二项共计45,095,448.7元,并自起诉之日起以人民币45,095,448.7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逾期商业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付清之日止。恒大新能源于9月收到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6)阳民初字第8号】,同意立案审理,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资料还显示,尽管山西南娄集团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但仍有许多地方需要整改,尚未进入整体点火调试阶段,后来由于水泥厂停产等原因,山西南娄集团未能办理并网手续,导致余热电站至今无法验收。
记者注意到,根据恒大新能源与大连易世达签订《山西南娄集团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4.5MW)纯低温余热电站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约定的工程金额总金额为2360万元,目前,恒大新能源已向大连易世达支付工程款1430万元,付款比例60.59%。
恒大高新未发有最新相关公告
针对山西南娄集团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长时间无法验收的情况,恒大新能源与山西南娄集团进行了多次交涉,但无实质性进展,且预计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里水泥厂仍会维持停产状态,根据会计准则,恒大高新已对山西南娄集团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计提了减值准备,截止2016年9月30日,已计提减值金额为18362800元。同时,恒大新能源已就《山西南娄集团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节能服务合同》违约一案向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尽管恒大高新向外界公布了多个联系电话,但截至发稿时,记者联系恒大高新却一直未果。当天,记者记者还多次联系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凌水法庭,也尚未联系上。记者记者另注意到,恒大高新目前未针对恒大新能源诉诸法律一事发布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