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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运管所积极宣传贯彻《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
来源:市场信息报 作者:王劲松 时间:2018-01-13 

市场信息报讯(通讯员 王劲松)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新修订的《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行。为认真做好《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提升道路运输法制建设水平,促进道路运输健康发展。近日,瑞昌市运管所多举措组织开展了新颁布的《条例》宣传贯彻活动。

一是制定宣贯方案,为确保《条例》宣贯工作顺利开展,制定了详实的宣贯实施方案,做到目标具体、责任明确。

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重点对《条例》在扩大客运企业经营权、农村客运发展、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机动车维修管理、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题责任、道路运输行业诚信建设方面的新规定、新要求进行了解读,将《条例》宣贯与具体工作相结合,保证新《条例》得到全面、有效的实施。

三是全方位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瑞昌电视台》、《瑞昌报》、微信公众号、悬挂宣传标语、搭建宣传咨询台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扩大《条例》知晓率和影响力。并在客运站、货运企业、维修企业、驾培机构及公交车和出租车车载LED、车站LED大屏幕滚动播出示宣传标语,向广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发放宣传手册,扩大知晓面和影响力。

1月10日,该所在汽车站广场设立宣传咨询日,对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给予解答。目前悬挂横幅13幅、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宣传资料300余张。


图为瑞昌市运管所开展《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宣传。 王劲松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