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信息报讯(本报记者 朱淳兵 摄影报道)满满的利好,江西的患者有福了!1月26日,记者从江西省卫计委获悉,江西省发改委、卫计委、人社厅近日共同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在2016年确立的25个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的基础上,新增75个病种按病种收费并核定其相应的收费标准。
为了深入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减轻患者负担,结合江西省的实际,进一步推进江西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据了解,按病种收费是指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过程的全部费用,即患者入院,按病种规范治疗流程接受诊疗并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及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医院按核定的标准收费,医保和患者按规定比例付费。
记者从按病种收费目录中看到,神经系统疾病中的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价格为9000元;内分泌、营养及代谢疾病中的Ⅰ型糖尿病血糖调整,价格为8500;呼吸系统疾病中的支气管哮喘发作,价格为7475元;妊娠、分娩和产褥期疾病中的子宫下段剖宫产术,价格为8500元等。
《通知》明确,按病种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此次新增75个病种收费标准为在昌省直三级医院指导价格最高收费标准。江西省卫计委要将按病种收费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江西省人社厅要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谈判协商机制,按规定将按病种收费的病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政策的发布和解释工作,加强正面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在院内采取展板、宣传册、LED屏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保障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为推进按病种收费创造良好环境。
到目前为止,江西省按病种收费项目达100个。
图为相关通知。记者 朱淳兵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