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信息报讯(本报记者 朱淳兵 摄影报道)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原则,江西将围绕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等关键环节,加大改革力度,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28日,记者获悉,“十三五”期间,江西将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抓手,推动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提质增效,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和慈善救助衔接互动、相互联通机制。
A、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江西提出,厘清政府、单位、个人缴费责任,逐步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在继续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强化个人参保意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与居民收入相挂钩的动态筹资机制,使筹资标准、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到2020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医保待遇确定和调整政策权限、调整依据和决策程序,避免待遇调整的随意性。同时,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共担、统筹调剂、预算考核的基本思路,加快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全面巩固市级统筹,积极推动省级统筹。
江西提出,建立健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强参保地与就医地协作,方便群众结算。建立健全异地转诊的政策措施,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与促进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衔接协调。
到2020年,建立医保基金调剂平衡机制,逐步实现医保省级统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B、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按床日付费
江西提出,加强基本医保支付制度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医保支付方式在促进医疗服务行为规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可按床日付费,日间手术可按病种付费;对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按床日付费,积极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2018年全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地区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继续落实对中医药服务的支持政策,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
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省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C、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江西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实现统一的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
理顺管理体制,设区市可探索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试点,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发挥医保对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控制作用。
D、推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整合,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
江西将在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础上,统筹涉农扶贫资金,以设区市为单位,为全省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在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医疗救助基础上,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低收入救助对象,以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发挥托底保障作用。
江西将逐步形成医疗卫生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间数据共享的机制,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有效衔接,全面提供“一站式”服务。
E、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
江西提出,积极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精算技术、专业服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鼓励和支持其参与医保经办服务,形成多元经办、多方竞争的新格局。
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可逐步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鼓励发展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
大力发展消费型健康保险,促进发展各类健康保险,强化健康保险的保障属性。完善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发挥商业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
图为江西推进按病种付费。记者 朱淳兵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