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赛湖农场二分场 熊德云
最近,一起值得玩味的奇葩宣传,又成为广大网名关注的热点:湖南湘潭多张名为“扫黑除恶十类重点工作”的展板图片显示,落款为“广场街道福利社区宣”的展板上,将“失独家庭人员”列为扫黑除恶的重点工作对象之一。你说奇葩不奇葩?!
“失独家庭人员”,本来就是弱势中的弱势,如何就成了“黑恶势力”?当舆论对此事进行关注时,湘潭市雨湖区卫健部门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不恰当内容属于工作失误。到底是不是“失误”,暂且不论,至少在众多失独家庭中引发出种种担忧,估计“被扫黑”后,民众需要的可能就不是简单的“工作失误”几个字能打发。
虽然展版已经拆除,但让部分失独家庭心有余悸,尽管有关部门处理比较及时,但多数失独家庭并不接受“工作失误”的说法。
作为用来宣传“扫黑除恶”的宣传展版,作为有关部门而言,在宣传展板展出之前,难道就没有经过起草、审批、印制、张贴等多个环节和流程?既然经过了这么多道环节和流程,“不约而同”出现“工作失误”,全程难道就没有一个人发现?
就有网民质疑:是不是“工作失误”不好说,但更像是一不小心把不好明说的实话说了出来。事实上,把失独家庭纳入“扫黑”的范畴并非孤例。有的地方甚至把教师、医生、记者都纳入“扫黑”的范畴,当这些被舆情关注后,都是轻描淡写地说声“误会”了事。
在现实社会中,也不排除有些失独家庭通过信访等方式表达诉求、主张权益。可能这种诉求和主张,被有关部门认为是一种“麻烦”。然而,在一个讲法治的社会里,岂能“任性”地将这种“麻烦”标注为“黑恶势力”?难道这不是对“失独家庭人员”进行第二次伤害?!
早在2018年1月份发布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就有了明确规定:必须依靠法治和规矩办事,不能瞎挥手乱指挥,随意界定打击对象。2018年5月,民政部负责人在解读《通知》时也特别提到,应当准确把握政策界限,防止扫黑除恶简单化、扩大化。4月15日,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究会开班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就明确规定:中央政法单位原则上每年只搞一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严禁下达刑事拘留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不合理、不必要的考核指标等。
“扫黑除恶”既是一种手段,也是预防和威慑犯罪的目的,但不能任性的把“失独家庭人员”也插上“扫黑除恶”的标签,否则,“打黑”就成了“黑打”。
不过,此事终于有了一个好的说法:当地已经启动问责程序,并向被伤害的群体诚恳道歉。这也算是代表了一种积极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