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信息报讯(记者 熊赳赳 朱淳兵)公车公营的定义是指班线客运车辆必须一律实行公司化营运。江西省修水县至九江的快轿(使用轿车跑该条线路的客运车辆),到2016年12月31日,其经营权就到期了。新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审批下来后,修水县汽车运输公司却以公车公营的名义提出要占20%的股份。“这条快轿班线一直是我们在经营,车子是我们自己购买的,我们每个月也向汽运公司缴纳了管理费、挂靠费,他们凭什么还要侵占我们的股份?公车公营实际上也是‘挂羊头卖狗肉’!”对此,快轿车主们十分不满。近日,记者赶赴修水县,就此进行调查。
A、车主:汽运公司凭什么要分我们的股份?
据快轿车主们介绍,当年,一些下岗工人七拼八凑,以高达50至65万元的价格,购置了小型5座桑塔纳轿车,开通了修水至九江快速商务班线,至今已经营近20年。目前,该线路共有营运轿车34台,这些车辆一直挂靠在修水县汽运公司名下。2005年,国家清理整顿客运车辆挂靠经营,虽然这些车辆名义上被修水县汽运公司收购,但实际上是假清理,真挂靠,因为车辆还是每月要向公司缴纳挂靠费、管理费等各项费用,每车高达1900元/月。
2016年11月,修水县汽运公司在运管部门办理了34台快轿的报废手续,更新30台。取得九江市运管局的批文后,汽运公司负责人召集快轿车主开会,提出公司要占新的营运班线20%的股份。
“无论是报废的车辆,还是更新的车辆,都是我们自己出钱购买的,以后每个月的管理费挂靠费,依然一分不少,汽运公司凭什么就要强占我们的股份?”对此,快轿车主们十分纳闷和不满。
修水县汽运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向快轿车主送达的一份通知上写道:鉴于你们的车辆已过经营期,公司通过多方努力,已取得新的经营许可,经公司研究决定,就车辆更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要求继续经营的原业主,应尽快按行业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到公司来办理更新手续;二、因车辆和线路经营期已满,公司将从即日起停收你们的管理费;三、原快轿所有车辆从即日起至本月31日止,必须办理报废或过户手续,公司不再支持办理原车的检审业务,车辆过期,公司将报请执法部门强制执行。
“从上述通知特别是第二条可以看出,我们这些快轿车辆,与公司其实就是挂靠关系,长期以来实际上实行的就是私车私营,既然如此,他们有什么权利来分我们的股份?”一名快轿车主对公司的做法表示强烈不满。
B、公司:实行公司化管理是运管部门要求
针对快轿车主的质疑,修水县汽运公司一名钟姓副经理告诉记者,修水至九江快轿是1998年开通的。2005年,由于国家清理整顿客运车辆挂靠,于是这些快轿被汽运公司收购,实行责任经营,快轿车主向公司缴纳管理费,公司则为快轿车主提供场地以及办证等服务。2016年9月,快轿经营权到期后,该公司向九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打报告,要求更新车辆,但由于这些快轿都是5座车辆,而根据国家道路客运有关规定,5座车是不符合客运车辆规定,因此,九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没有审批。
在这种情况下,汽运公司多次向相关部门提出,修水至九江快轿是特殊情况下开通运营的,有着其历史原因,长期以来,极大地方便了修水人民的出行,因此请求相关部门予以审批。九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经过深入调研后,同意更新该批车辆,但必须符合交通部的有关规定,并且更新车辆后,必须规范管理,成立快轿公司,汽运公司必须持股,所有驾驶员实行聘用制,运输风险由公司承担。
2016年11月21日,九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具的一份《关于道路客运班线车辆更新的意见》,印证了这名钟姓副经理的说法。该通知写道:修水县汽车运输公司:你单位提出的修水至九江30辆5座小型客车更新的申请,经审查,准予你公司赣GM0306、M8102、M0308、M0301、M5269等34辆(5座)报废,更新30辆6座江淮瑞风牌小型高一级客车的申请,必须实行公司化管理。更新车辆须在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投入营运。原许可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晏纯华曾在会上忽悠我们,说什么公司要占有20%的股份是省政府的规定,实际上是睁眼说瞎话,根本就没有这个规定。”一位车主说。
这名钟姓副经理解释说,公司并非白占快轿的股份,而是会按照新购买车辆的价格,按照20%的比例出资购买新车。而且,即使公司占股20%,也并不会挤占原快轿车辆的座位数。原车辆是4个客运座位,34台快轿,就是136个客运座位。更换新车后,每车客运座位增加到6个,30台车共计有180个座位,总座位数比以前增加了44个。这样一来,原车主即使占股80%,仍可拥有144个座位,所占座位数与以前相比,不减反增。同时,由于实行公司化管理,出了事故,由公司来承担,降低了快轿车主的运营风险,这实际上对快轿车主来说,是一件好事。当然,对于车主和公司之间的股份分成,还可进一步协商。
图为修水县汽车运输公司旗下的修水客运总站。朱淳兵摄
C、质疑:公司出资不应只按购车价计算
但是,对于汽运公司的说法,快轿车主却并不认同。快轿车主们认为,修水至九江这条快轿客运班线的生意,是他们这些人多年来辛辛苦苦开创起来的,这是班线的潜在价值,远远高于更换新车的车价。如果汽运公司一定要出资持股,其出资比例不应按购车价来计算,而应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修水至九江快轿班线的潜在经营价值进行评估后,再按照潜在的价值进行出资。
车主们还认为,按照汽运公司的说法,更新车辆后,车主们占股80%,其总座位数反而比原来的136个有所增加,不减反增,这其实只是表面现象,因为这条线路的客源总数是固定的,不会因为更新车辆总座位数增加到180个后,就会增加客源。既然客源是固定的,那么汽运公司持股,其实质就是从快轿车主饭碗里“抢”食。
“不管怎么说,公司实行公车公营,我并不反对,要么公司按市场评估价格收购我们所有车主的车辆,全部归属于公司;但由我们出资购买车辆,公司从中占领股份,根本不符合公司公营的具体要求,实际仍然还是‘挂羊头卖狗肉’!”一位快轿车主向记者表示。
另一位快轿车主告诉记者,修水至九江这条班线目前这营运车辆共34台,但是其中营运手续齐全的合法车辆是31台,还有3台车号分别为赣GM0955、赣GM0498、赣GM3722的快轿是没有营运资质的非法营运车辆,也被报废更新,而他们手续齐全的车辆却迟迟未能更新。
“我们车队有31辆快轿的手续齐全,都是挂靠在修水县汽运公司名下经营,按照国家2005年清理挂靠的政策是不允许的,但是汽运公司也一直未能按照国家政策对车辆进行全面收购。车辆还是每个月向公司缴纳挂靠费及管理费等各项费用,九江线路的车辆每车每月交400元给公司委派负责人张勇,34台车每月共交13600元,但是负责人从来不提供任何票据,这些钱究竟最后是交给了谁,我们也是无从知晓。”一名车主说。
D、律师:违背公车公营运管部门有权干预
针对快轿车主与汽运公司的股份之争,修水县运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事属于公司内部经营上的纠纷,作为运管部门,不好介入。要解决此事,还是需要车主与公司之间坐下来友好协商,商讨解决办法。
对于车主提出的赣GM0955、赣GM0498、赣GM3722的3台无证黑车由“黑”转“红”一事的质疑,当地运管部门进行了调查,发现这3辆车确实没有任何营运手续,属于非法营运车辆。
九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许可科科长李德全告诉记者,修水汽运公司快的修水至九江班线车辆申请报废34台,要求更新的是30台,按规定,车辆报废与更新必须是一对一,对以前的批文已经收回,要求重新申请,重新核实,重新审批。
还有车主认为,这批更新的快轿,在申请、公示、批文中都是6座车辆,而实际购买的却是7座车辆,能否办理营运证?是否要重新走程序?
李德全表示,由于没有6座的车辆,而新购买的车辆为7座,由于汽车厂家有规定,公司可以以“6+1”的方式申办营运证,更新车辆的车型符合交通运输部班线客车技术标准。
“报废和更新车辆,因为这个不是以个人的名义,全部是以汽运公司的名义,我们只对公司,不对个人。”李德全说,“关于修水汽运公司快的修水至九江班线车辆申请报废和更新的问题,早在2016年11月11日出具的一份‘会议纪要’中已经明确,其中17辆快轿由九江长运集团公司变更到修水县汽运公司名下。”
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货运输管理处处长龚俊洁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公车公营的定义,就是指班线客运车辆要实行公司化经营,不得以挂靠的形式存在。公车公营,意味着所有产权属于公司,也包括了班线经营权属和车辆权属,必须与个人100%脱钩,不得以任何挂靠的形式而存在。”
九江市交通局副局长周裔南表示:“修水县至九江的快轿,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产物,也是江西省唯一一条以快轿的方式经营的班线,长期以来,一直由修水县政府和修水县交通局管理。不管怎么说,既然是公车公营,公司要占20%的股份,也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理由,必须合法合规!即使收购车主的车辆,也要考虑这条班线的潜在价值!”
“如果修水汽运公司以仅占有20%的股份,这种方式,明义上产权是公司的,而实际上还是在个人头上,仍然是挂靠性质。只要存在挂靠的性质,就等于违反了公车公营的定义,作为主管部门,当地运管部门就有权干预。”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的罗嗣音律师表示。
图为会议纪要以及相关内容。朱淳兵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