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信部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暂停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上汽唐山客车有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南京特种汽车制配厂有限公司、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今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和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等七家车企因涉及新能源车骗补进行行政处罚,包括暂停其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等。
这七家车企还包括上汽唐山客车有限公司、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南京特种汽车制配厂有限公司、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
工信部对七家车企分别发布处罚决定公告书,撤销了涉及骗补的新能源车型号公告,暂停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责成这些公司进行为期两个月整改,整改完成后,工信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公告称,行政处罚是根据2016年9月,财政部向工信部抄送的新能源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其中金华青年汽车2014年销售给上海巴士公交集团245辆新能源汽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
上汽唐山客车则有80辆新能源汽车不符合申报条件;重庆力帆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353辆车电池芯数量小于公告数量,1,328辆车电池单体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
而郑州日产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88辆车驱动电机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其中的20辆车电池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
上海申沃2015年度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则有79辆车在2015年末尚未安装电池但已开具发票并登记上牌,不符合申报条件。
南京特种汽车制配厂2014年至2015年度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19辆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不一致,其中100辆纯电动厢式运输车电池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不一致。
重庆恒通客车2013年至2015年度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176辆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不一致。
2016年初财政部对90家主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一些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涉嫌骗取财政补贴,部分车辆未销售给消费者就提前申报补贴,不少车辆领取补贴后闲置。其中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骗补涉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156万元人民币;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多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1,921万元等。
去年底,中国财政部发布调整完善新能源车补贴政策,从2017年1月1日起,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改进资金拨付方式、提高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等措施;并将严打违规谋补骗补企业及相关政府机关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