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李某清理自己偷倒的垃圾
市场信息报(本报记者 朱淳兵 通讯员 彭婵虹 刘 圆 摄影报道)不要以为随便倾倒垃圾是件小事情!6月20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新康府街道丁家台社区就把一起利用晚上偷偷倒垃圾的事情当一件大事来抓,就让当事人羞愧不已,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宜春市不少小区和商圈都已经撤桶,按照《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行定时定点投放,但仍有个别人心存侥幸,枉顾法规随意乱丢垃圾,企图蒙混过关。
6月20日清早,袁州区新康府街道丁家台社区保洁员在清扫小康村1号垃圾分类亭路段时,发现小康村居民楼道22栋与56栋交叉路段处有一大堆垃圾。保洁员立刻将这个情况向在垃圾分类亭值班的指导员汤会连报告,汤会连马上将情况反馈给社区居委会。
社区干部来到现场查看后,想要找到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可是现场没有监控也没有人证,心里的第一反应就是在这些垃圾里找“证物”。功夫不负有心人,大家在清理垃圾时找到了一个快递包裹袋,上面有收件人李某的名字和不完整手机号码,再登录综治网格化信息平台一查,立马找到了当事人的联系方式。
随后,社区干部联合行政综合执法新康府大队执法人员上门找到当事人李某询问,告诫其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看到社区干部和行政综合执法新康府大队执法人员那么认真,李某很快就承认了自己心存侥幸,没有将家中垃圾进行分类,担心丢垃圾时被督导员发现,于是在夜间将这一堆垃圾丢弃在附近草丛中。
通过社区干部和执法人员现场教育后,当事人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到现场清理自己偷倒的垃圾,并保证今后会认真学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
目前,新康府街道正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围绕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整治。针对不履行分类义务、不落实垃圾分类措施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