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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再提高 城乡低保标准提高50元
来源:临川晚报 作者:饶乐、戈芬 时间:2017-02-22 
2月20日,全市民政工作暨福利彩票工作会议召开,晒出2016年全市民政系统工作“成绩单”,同时对2017年的民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我市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再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5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30元。

2016年,全市民政工作成效显著。跑项争资硕果累累,全年争取各项民政资金超10亿元,东乡撤县设区、申报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均成功获批,抚州烈士陵园升格为国家级烈士纪念保护设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成果显著,市本级和5个县被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城(县)”,金溪县还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县”。改革创新不断深入,推动出台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等10多项民政政策文件,全市建成了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力的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全省首创的“阳光健康成长”孤困儿童心理救助项目在深圳参加第五届中国慈善公益项目交流展示会,市民政局和部分县民政局多项工作在全省交流经验。

在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上,2016年城市提高到480元和320元,农村提高到270元和195元,较2015年均提高了30元。农村五保供养月人均标准提高到集中365元,分散290元,共有五保供养对象17457人,其中,集中供养10443人。2016年,市慈善总会发放善款善物370多万元,惠及全市1.9万户困难群众。2016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442人、转业士官111人,其中,981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参训率位居全省前列。

救助体系方面,今年我市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再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5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30元。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实现城乡低保对象线上线下核对全覆盖。全面落实医疗救助、特别救助、“救急难”政策,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研究制定低收入家庭和因病致贫家庭认定办法,探索实施县区内困难群众住院先诊先疗后付费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数据,全面完成城乡低保数据录入工作,启动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数据录入工作。扎实做好市人大视察兜底扶贫准备工作。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新增低保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倾斜,发挥民政在扶贫攻坚中的应有作用。

养老体系方面,将全面规范农村养老机构设计,完善养老院质量监管制度。积极推进卫生院、敬老院“两院”提升工程,提升敬老院,开辟护理床位,逐步为困境失能老人提供护理需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速推进“公建民营、民建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加快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市本级加速推进老年公寓二期项目建设,全面启动西津路养老示范项目建设。试行机构失能失智养老护理员补贴制度,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制度,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

会上,还对2016年民政工作优秀单位进行了通报。(饶乐、戈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