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的上线嫌疑人张某某已被抓获(中间)
南昌一男子朱某为图好玩,在群内传播淫秽视频等色情信息,殊不知这样的举动已触犯了法律,他为自己的糊涂行为付出了代价。
“我也不图钱,就想在群里吸引人气。”涉案人员朱某称,“也知道这样做不对,但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事情发生在今年1月,警方在破获一起案件过程中,发现一名犯罪嫌疑人的手机微信加了一个散布色情视频泛滥、点击量巨大的微信群。民警巡线追踪发现,发布这些视频的人,刚好在南昌本地。
经查,去年4月朱某在网上结识一名网友,朱某通过该网友加入了一个神秘的微信群,该微信群共有130个人,是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群主每个月定期散布淫秽色情视频,但每月要向群友收费8元,此外该群主十分小心警惕,每个月会将上个月的“群”解散,建设“本月新群”将群友拉入。
起初,朱某只是“独自收看”群里发送的一些淫秽视频和小说,今年朱某突发奇想,将南昌本地的“同好”“朋友”聚在一起建立一个群,自己每个月从全国各地网友的微信“大群”将淫秽色情的视频转发到南昌本地的“小群”内,但自己并未向群友收取费用,只为吸引人气,贪图好玩。
朱某建的群,成员一下子发展到30余人,群友们会在群内吹捧朱某,让朱某内心欢喜。就是这样,朱某不间断地散布着淫秽视频。警方将朱某抓获后深挖上线,查到朱某所述散布淫秽视频的“大群”群主所在地是江苏徐州。
“起初,我们调查推测其上线为团伙作案,在朱某口中的‘大群’里面发现有数名管理员,且分工明确一个号负责散布淫秽视频,一个号负责收钱,另外几个号负责在群里与群友互动,炒热气氛。”民警告诉记者,但当他们赶到江苏徐州时,了解到嫌疑人只有张某某一人,几个微信号都由其一人控制,民警当场将张某某抓获。
据张某某交代,散布淫秽视频也是单纯图好玩,并非为了赚钱,微信群每个月收费群友8元也只能收取几千元,没想到公安机关会找上门,如今十分后悔。
而另一头,朱某在审讯室说道:“我现在很后悔,在网上发布视频以为只是娱乐一下,没想到会这么严重,都怪自己不懂法律,我保证以后肯定不会再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了。”。
目前,张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朱某(1990年生)涉嫌传播淫秽物品已被依法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
民警提醒,广大网民应当注意,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淫秽物品行为,上传40部以上的淫秽视频,则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另外对于各种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样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王泽 李钦 记者 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