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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航美丽长江”调研宣传组一行抵达江西瑞昌 考察调研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来源:市场信息报 作者:周海弟 时间:2020-09-27 

9月23日下午,以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相关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和新闻媒体记者组成的“司法护航美丽长江”考察调研组一行到瑞昌法院,通过开展座谈、参观环境资源法庭、生态法治公园等方式考察调研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江西省高院、九江市中院、瑞昌市主要领导、瑞昌法院院领导及相关负责人陪同考察调研。

考察调研组一行先后参观了瑞昌法院长江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生态法治公园、长江梁公堤最美长江岸线,现场听取了瑞昌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关于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报告以及长江干流江西段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以来的工作实绩,对瑞昌法院坚持“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绿色发展”的司法理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近年来,瑞昌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瑞昌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瑞昌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发展态势良好。2019年以来,该院以长江干流江西段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为契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19年11月29日,该法庭在江西省法院环资审判专业化建设暨生态旅游法庭建设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2019年6月28日,瑞昌法院长江干流江西段环境资源法庭正式挂牌成立,该法庭系江西省首家涉长江环境资源保护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法庭,法庭审理辖区内及柴桑区、开发区、浔阳区、濂溪区、湖口县、彭泽县辖区内涉长江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件,建立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

该法庭自成立以来,紧贴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需求,围绕水美、岸美、产业美,按照教育预防、巡回审判、多元共治、生态修复的工作思路,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一年来依法审理各类涉环境资源案件38件,判处人犯52人,涵盖破坏环境资源所有罪名,并涉及失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罪名;积极完善生态环境司法实践基地,在瑞昌码头镇长江边成立长江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在国有大德山林场成立森林生态修复基地,将被告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资金用于两个修复基地的植树造林、修复建设工程。

目前,已向两个修复基地投入生态修复资金15万余元,修复绿化土地面积70余亩;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模式,在环境资源审判中根据案情积极采取“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土地复垦”、“劳务替代”等多样化的修复方式;依法审结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如九江首例涉长江非法捕捞水产品及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发挥了司法护航环境资源保护职能,为打造长江最美岸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通讯员 周海弟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