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公告: 江西德兴招商引资实现首季开门红【投票】2017.3.15.江西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候选医院【投票】2017.3.15.江西读者满意度调查候选学校2017.3.15.江西读者满意度调查候选学校公示2017.3.15.江西读者满意度调查候选医院公示市场信息报社工作证件申领登记表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以法为盾 精准发力 瑞昌市人民法院打造公平公正法治营商环境纪实
来源:市场信息报 作者:朱淳兵 周海弟 时间:2020-12-06 

市场信息报讯(本报记者 朱淳兵 通讯员 周海弟 摄影报道)近年来,瑞昌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瑞昌市“实干创新、五大升级、全面小康、美好瑞昌”的发展目标,以优化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抓手,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从立案、审理、执行、审判辅助、诉前五个阶段精准发力,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为企业提供优质精准的司法服务和促进瑞昌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A、创新举措,破解案件送达与立案难题

今年初,瑞昌法院受理了原告瑞昌市龙腾矿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俞忠、被告程先柱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2019年1月20日,被告俞忠在原告处购买石子,尚欠货款41.7311万元;2014年11月3日,被告程先柱在原告处购买石子,尚欠货款5.3万元。

由于两被告远在江苏南京,原告在经历多次催讨后,最终无法联系两被告。无奈之下,原告只好将两被告起诉到法院。承办法官章俊琪接手两起案件后,发现电话确实无法联系。

经过一番苦思冥想,章俊琪尝试着添加两被告的微信,没想到顺利地加上了被告俞忠微信号。在章俊琪的调解下,原、被告达成了分期支付的协议。然而,对于被告程先柱一案,还是无法联系。随后,章俊琪通过联系被告所地的村党支部书记,终于联系到程先柱。在村党支书记的帮助下,程先柱主动与章俊琪取得联系,案件得以顺利调解。

传统的联系方式一旦失效,如何将法院的意图送达到被告人手中?瑞昌法院通过创新送达方式,为案件处理提供了新的思路。被告电话一旦停机或空号,但微信很有可能是用老手机号进行注册,通过电子送达顺利化解了送达难;面对电子送达仍然解决不了,通过被告住所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找寻找突破口。这两起案件从审理到结案,前后不到半个月,为企业及时挽回了损失。

该法院还建立立案、送达绿色通道,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快速处理涉企业纠纷案件的立案和送达;加强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利用智慧法院的运用让企业只跑一次,或一次不跑,解决立案难题。

与此同时,该法院不断推进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涉企案件窗口环境,开通“移动微法院”,立案可以在“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开庭可以远程,调解可以在线,送达可以电子。  


B、精准发力,本地外地企业一碗水端平

今年5月,瑞昌法院受理了原告瑞昌市璟裕钙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金浦锦湖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偿还货款200余万元。为防止被告转移资金,损害其合法权益,方便日后判决及时兑现,原告遂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被告银行存款200余万元,并提供了相应担保。

法院受理此案后,裁定冻结被告银行存款200余万元。在采取保全措施后,承办法官周纲立即与被告取得联系,被告称:“欠货款属实,但是因为疫情影响,公司现在经营困难,货款一时难以还清。希望法官能从中协调,允许公司分期分批还款,并将公司账户内的资金解封,方便企业资金正常周转。”

得知这一情况后,周纲认为本案原、被告都是因为疫情影响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现象,为了妥善解决本案纠纷,优化良好营商环境,周纲决定以调解方式处理纠纷。

周纲分别与原、被告做调解工作,希望双方都要考虑到对方目前经营困境,以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措施来化解纠纷。最终,原、被告自行和解,原告撤回了对被告的起诉,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解除了诉讼财产保全措施,两家企业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

受今年疫情影响,众多企业存在危机迸发、发展困难的现象。瑞昌法院高度重视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工作,不只考虑辖区内企业的生存情况,而且更加关注外地企业生存状况,对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一碗水端平,对涉企业案件,精准发力,一律采取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措施来解决纠纷,第一时间为企业挽回了损失,获得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瑞昌法院注重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规范、指引作用,维护和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涉企案件依法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降低企业诉讼的时间成本,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C、“打财断血”,强化刑事审判维护营商环境

“扫黑除恶,不仅要‘打伞破网’,更要‘打财断血’,才能有效打击、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这是瑞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漆晓君常说的一句话。

今年初,该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戴某兴等4人寻衅滋事涉恶势力犯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对以戴某兴为首的4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赃物、账款及孳息、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瑞昌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刑事打击功能,针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犯罪行为,亮利剑、出重拳,清浊气、祛戾气,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外部条件。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法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集中力量,全力出击,审结一、二审涉黑涉恶案件14件。

2018年来,该法院依法先后对朱某、戴某、郎某、郭某、柯某为首的多个涉黑、涉恶势力成员判处刑罚,有力打击、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彻底铲除了该黑社会组织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彰显了法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该法院努力克服疫情给涉黑恶案件开庭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增强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视频开庭力度,依法惩治黑恶犯罪。

瑞昌法院不断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平安的营商环境。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净化市场营商环境。

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依靠法院的高质量司法保驾护航。瑞昌法院不断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平安的营商环境。此案的依法判决,不仅维护了企业的其合法权益,挽回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同时也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自2017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涉企业民事案件2275件,已结案2035件,结案率89.45%。2020年受理涉企业民事案件300件,结案185件,结案率61.66%。


D、恩威并施,信用惩戒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进企业,听诉求;送服务,解难题……多年来,瑞昌法院一直延续着这么一个好规矩,从院长到到庭长,从法官到书记员,凡是涉企案件,必须走到企业中去,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和司法需求。  

8月下旬,九江某自动化控制设备公司诉江西某化工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三起案件。执行局副局长徐立成与被告法人电话沟通,了解欠款产生的原因。据反映,因为双方还有另外一起大标的在审案件,其中两起款项就搁置在一边没有支付。徐立成立即组织双方庭前调解,并约定由被告在一个月内付清三笔款项,如被告按时付款,则原告放弃诉讼费、保全费及违约金请求,最终双方同意调解结案。 

涉企业财产的执行及财产保全措施对企业生存和发展十分关键。该案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后,未主动配合法院执行,且还款态度消极,致使申请人的债权迟迟得不到兑现。经徐立成上门调查后,发现其有能力履行,而是故意拖延执行时间。于是决定恩威并施,对其实施信用惩戒,有效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瑞昌法院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人员的财产处置规则,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相关强制措施,在处置违法所得时不牵连合法财产,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15年以来,该法院共审结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刑事案件26件。2020年上半年,受理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刑事案件0件。未发现动用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把民事责任变成刑事责任等情况。

“瑞昌的营商环境之所以名列九江第一,江西前列,全国闻名。我们通过瑞昌法院高效精准司法服务企业的那股精神,就可以窥斑见豹!”来自江苏南京的客商俞忠先生,在与该法院办案法官有了多次接触后,发出了由衷的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