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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收寄“毒针” 赣邮政行业首开反恐法罚单
来源:南昌新闻网 作者:杨益民 时间:2017-03-02 
3月1日,记者采访获悉,新余市邮政管理局近日开出了该市反恐法的第一张罚单,这也是我省邮政行业第一张反恐法罚单,对两家收寄涉案物品的快递企业处罚款10万元,对其中一家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处罚款1万元。

2016年初反恐法实施以来,邮政行业安全形势引起广泛关注。日前,新余警方破获了一起网络销售含有氯化琥珀胆碱溶液(危险化学品)的“毒针”案件,犯罪嫌疑人正是通过快递企业进行发货,导致“毒针”流向山东、广西、湖南等24个省市。接获公安提供的案卷材料后,新余市邮政管理局迅速对涉案的两家快递企业立案调查。经多方取证,最终认定这两家快递企业在收寄含有“毒针”的快件时未按规定进行开箱验视,导致含有“毒针”的快件进入寄递渠道。

新余市邮政管理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涉案企业分别给予停业整顿15天和罚款10万元的处罚,对其中一家快递企业负责人处以1万元罚款。同时,还将处罚向全行业进行通报,要求全市寄递企业引以为戒,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考核,确保收寄验视工作执行到位,保障寄递渠道的平稳畅通。(彭文峰、记者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