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法院召开“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专题研讨会
来源:市场信息报 作者:张 娅 时间:2021-11-19
为统一认识、加强部门联动,提升司法质效,规范处理“醉酒型”危险驾驶类案件,共同维护公共安全。2021年11月17日上午,瑞昌法院牵头组织召开“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专题研讨会,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曹晓平、市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律师、人民陪审员代表应邀参会。会议由瑞昌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斌主持。
会上,瑞昌法院审委会委员、行政庭庭长雷琴通报了2021年1月以来瑞昌法院危险驾驶案件审理情况,传达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的相关规定,详细介绍了危险驾驶免予刑事处罚、缓刑规定。
各参会单位一致认为上述实施细则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律师辩护、审理判决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引,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均衡量刑,实现法律公平公正。会上,针对瑞昌市危险驾驶案呈现出的增长态势,各单位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大对危险驾驶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危险驾驶案件办理中的释法明理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坚决摒弃侥幸心理,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文明驾车理念在社会大众中生根发芽。各单位还就“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的证据收集、免予刑事处罚适用规定、规范化量刑、收监执行衔接、社区矫正等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会上,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提出,各执法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抓好实施细则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纪守法的引导、示范作用,严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醉驾行为处理,体现司法公平公正。张 娅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