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铅山县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各项要求,全面加强采购管理,不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扎实推动采购制度改革。全年政府采购项目232个,涉及采购资金3.62亿元,实际采购金额3.45万元,节约率4.5%。
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各项管理制度。以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目标,结合该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铅山县政府采购人行为规范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使用国有资金采购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同时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内设立政府集中采购股,统一办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目录之内的采购项目,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
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政府采购人主体责任,要求各采购单位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推行采购意向公开,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依法选择采购方式,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将评审服务委托发布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每次公开招标公告为3个工作日,中标公示为1个工作日。
强化政府采购投诉和处罚管理。严格遵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做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规范投诉处理流程,防范供应商恶意投诉,公平、公正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依法解决和妥善化解政府采购过程中产生的矛盾与问题。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条规。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三不”一体工作。2021年受理投诉1项,对3名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在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中,发现2个采购单位未按规定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进行了书面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对5家代理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陈明雄 李先勇 文/图